摘要
截至2018年8月12日,发布股权激励计划的四川省上市公司已达41家,制造业企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是其实施主体,大多数的四川省上市公司将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设置为4年,早期选择期权激励模式的企业居多。2015年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成为众多四川省上市公司的主流选择。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在吸引和留住人才方面确实发挥了较好的作用,但目前尚存在绩效考核指标单一化、激励效应短期化、估值方法随意化等问题。为了更好的发挥激励计划的作用,有必要制定综合性的绩效考核方案,统一股权激励成本的估算方法。
出处
《当代会计》
2018年第11期33-34,共2页
Contemporary Accoun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