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网站10月20日公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完成相关程序后,暂行办法将依法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此次个税改革力度很大,在提高起征点的同时,还首次增加了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由于改革方案内容多、涉及面广,所以个税改革在实施上分两步走:10月1日起,个税起征点由原来的3500元上调至5000元,很多人都已享受到改革红利;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则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
出处
《农家书屋》
2018年第12期10-11,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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