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技术的法律权利层面、技术转让的含义及其类型等角度看,强制转让技术是无法成立的。美、欧提出中国"强制技术转让"问题的目的是遏制中国技术创新的发展,以维护自己的既得利益。对此,中国应该在批驳的同时,完善国内技术转让方面的法律法规,特别是废止较少实施又授人以柄的规定,修改相关条款,使技术转让内容协调一致。
出处
《国际经济合作》
北大核心
2018年第12期84-89,共6页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Economic Cooperation
基金
2018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人类命运共同体国际法理论与实践研究"的资助
项目编号18AFX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