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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人大对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督的理论逻辑与发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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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的颁布实施,为全国人民弄清楚国有资产“家底”,通过人大有效行使当家作主权力创造了条件。意见所涵盖的国有资产有多种类别,其中,对经营性国有资产(即企业国有资产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管最受人民群众关注,在运营与监管问题上,一直存在许多突出的矛盾和问题,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领域。意见的颁布实施,为从根本上破解上述矛盾和问题提供了契机。
作者 梁军
出处 《人民之声》 2018年第12期26-27,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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