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校本课程”是school-based curriculum的通用中文翻译,仅就词义便可知道这种课程一是学校本位的,二是以学校为基础的,亦即基于学校的。再考察其概念自觉的历史,又可知这种课程在性质上与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并列,最要害的是它关涉课程权利问题。形象地说,学校课程总体是由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组成的;在这种组成的背后隐藏着课程决策在权利方面的分配;而课程决策权利的这种分配,则说明具体社会在实现国家教育意志的同时,自觉考虑到了地方的意志和学校的意志。学校在地方、地方在国家,加之学校是地方的学校、地方是国家的地方,这就决定了这种课程权利的分配不但不会制造出混乱与冲突,反而能体现课程决策的民主和文明。
出处
《教育科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12期1-1,共1页
Educational Science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