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1月初,重庆万州发生一起公交车坠江事故,15条鲜活的生命瞬间消逝。事故原因系乘客与驾驶员发生争执互殴。乘客刘某在乘坐公交车时,与正在驾车行驶中的公交车驾驶员冉某发生争吵,两次持手机攻击正在驾驶的公交车驾驶员冉某。冉某作为公交车驾驶人员,在驾驶公交车行进中,与乘客刘某发生争吵,遭遇刘某攻击后,右手放开方向盘还击刘某,后又用右手阻止刘某的攻击,并与刘某抓扯,其行为严重违反公交车驾驶人职业规定。两人的行为严重危害着公共安全,已触犯刑法规定,涉嫌犯罪。
出处
《雷锋》
2018年第12期80-80,共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