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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慈善组织不得进行直接买卖股票等投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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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日前,民政部通过《慈善组织保值增值投资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暂行办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暂行办法》规定,慈善组织应当以面向社会开展慈善活动为宗旨,充分、高效运用慈善财产,在确保年度慈善活动支出符合法定要求和捐赠财产及时足额拨付的前提下,可以开展投资活动,其投资取得的收益应当全部用于慈善目的。
出处 《社区》 2018年第33期6-7,共2页 Commun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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