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村庄的嵌入性使其必然对小农户贫困脆弱性产生影响。案例研究表明,L专业合作社可一方面通过直接雇佣、大棚租赁等方式提升小农户生计能力,另一方面通过与地方政府合作推动扶贫项目及参与村庄事务等方式优化小农户发展环境,两方面的影响有利于消减小农户的贫困脆弱性,降低小农户致贫风险。但L专业合作社的上述功能受到既得利益群体和宗族势力的影响且体现出对政策的很大依赖性,因而在实践中显现出较大不确定性。辨明不同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小农户贫困脆弱性的影响差异并进行精准的政策引导,是保障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关键点。
出处
《经济与社会发展》
2018年第4期82-87,共6页
Economic and Social Development
基金
江西省社会科学"十三五"规划课题"社会工作参与小农户贫困脆弱性治理研究"(18SH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