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今年5月,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共同启动了全国检察机关第九次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简称"双先")评选表彰活动。在经过了数月的评选之后,最高人民检察院于近日公布了表彰对象的名单。其中,在"全国模范检察院"获奖名单中,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宝山区检察院")成为了上海市唯一一家获此殊荣的检察院。据了解,参评"全国模范检察院"的前提是,必须近5年单位未发生过违法违纪问题,且获得过集体二等功以上奖励,或曾被评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
出处
《检察风云》
2018年第24期73-75,共3页
Prosecutorial 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