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我省提高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费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建立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的要求,从2019年1月起,我省进一步提高孤儿基本生活费最低保障标准,按月足额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近日,省民政厅、省财政厅下发《关于提高我省孤儿基本生活费保障标准的通知》,《通知》明确要求,集中供养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费由现行的每人每月10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160元,散居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费由现行的每人每月64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800元。
出处 《党的建设》 2018年第12期55-55,共1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