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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保障道路客运领域军人依法优先出行权益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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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各战区联合参谋部,各军种后勤部,战略支援部队参谋部,联勤保障部队战勤部,中央军委机关事务管理总局,军事科学院、国防大学管理保障部,国防科技大学安全管理处,武警部队后勤部,各军区善后工作办公室: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增强军人荣誉感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现就保障道路客运领域军人依法优先出行权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保障对象持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和军校学员有效证件的现役军人、文职人员、残疾军人、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和退休士官(以下简称军人)。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中国道路运输》 2018年第12期33-33,共1页 China Road Trans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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