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是党中央、国务院交给审计机关的重要任务,是公共受托责任在干部监督管理领域的具体体现。按照审计法和中央有关规定,对领导干部既要审计其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又要审计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履行情况,这是当前审计工作的重点内容。由于二者监督的对象都是领导干部,目的都是为了加强干部管理,促进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且在审计内容、审计方式方法、审计结果运用上存在相似性,在实际操作中给审计人员带来一些困惑。笔者结合多年审计实践,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进行了深入思考,谈几点个人看法供同行参考。
出处
《中国审计》
2018年第24期30-31,共2页
China Audi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