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部署“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2015年,中办、国办印发了《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方案》;2017年,《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出台,标志着一项全新的审计制度正式建立。2018年,笔者通过参加县级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基层审计机关开展此项工作的思路有了一些粗浅的认识,现总结如下。
出处
《中国审计》
2018年第24期44-45,共2页
China Audi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