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涵养语文教学的“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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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在“课程性质”中开宗明义:“语文课程是一门学习语言文字运用的综合性、实践性课程。”它告诉我们,语文课是学习语言文字运用的,这是语文课的目的和归宿。“语文教学要注重语言的积累、感悟和运用,注重基本技能训练,让学生打好扎实的语文基础”,由此可以看出学习语言文字运用是语文教学的“根”。
作者 钱弘
机构地区 通海县秀山中学
出处 《课程教材教学研究(中教研究)》 2018年第11期10-13,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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