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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的社会参与制度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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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社会参与在大学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的功能定位社会是大学重要的利益相关主体之一,这里的社会主要指外部利益相关主体中除政府之外的那些机构、个人或群体,大学治理能力的提升需要用制度的建设促进这些治理主体的有效参与和能力施展。对此,首先要明晰社会参与制度在大学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具体功用。首先,激发社会参与是推进大学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前提。与企业不同,大学作为一种非营利性组织,没有严格意义上的股东,没有人能够获得大学的剩余利润,每一个人或每一类人都不能对大学行使独立控制权,大学只能由利益相关者共同控制。
作者 龙献忠 周晶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高教文摘》 2018年第12期44-46,60,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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