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5月3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了《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18]823号)。为进一步做好文件贯彻落实工作,10月9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了《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说明的通知》(发改经体[2018]1549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今年5月31日(含)之前已备案、开工建设,且在今年6月30日(含)之前并网投运的合法合规的户用自然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纳入国家认可规模管理范围,标杆上网电价和度电补贴标准保持不变。
出处
《能源研究与利用》
2018年第6期8-8,共1页
Energy Research & Utiliz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