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2018年7月28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取消11项行政许可等事项。根据《决定》要求,对国务院取消的行政许可等事项,我省自国务院公布之日起一律予以取消。各地、各有关部门对已取消的行政许可等事项,不得以任何形式保留或者变相审批。
出处
《陕西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8年第23期31-33,共3页
General Office of the Shaanxi Provincial People's Govern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