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民国时期的地政学派成立于1933年,是中国近代史上集当时最高水平的土地改革学术团体和国家经济建设智囊团功能于一身的重要学术流派。为解决农村经济危机,地政学派以南京国民政府官方学派的身份倡导办理土地金融业务,对近代农村土地金融制度进行了整体设计,认为政府应成为土地金融制度的供给者,并倡设以土地作为发行准备的土地银行,其思想演化具有鲜明的强制性制度变迁特征,在金融实践中逐渐脱离了诱致性制度变迁基础,影响了土地金融工具的价值发挥。尽管地政学派的土地金融思想并未取得预期的实践效果,但其蕴含的融通土地资金、激活土地要素的价值对当代农村金融发展仍具有重要的启示。
出处
《贵州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12期145-153,共9页
Guizhou Social Sciences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银行停业与近代中国银行业稳定研究"(16BJL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