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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宗教法制建设的发展

The Development of Legal Construction on Chinese Religion since Reform and Opening u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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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改革开放以来前三十年的宗教法制建设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党对宗教问题的正确方针和政策逐步得到恢复。1979年,国务院决定恢复设立国务院宗教事务局。1979年6月15日,在全国政协会上,邓小平作了题为《新时期的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的任务》的开幕词,要求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努力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同心同德,群策群力,维护和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作者 冯玉军
出处 《中国宗教》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12期48-50,共3页 China Religion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2017年重大攻关项目<宗教工作法治化研究>(17ZDC149) 马工程2015年度重大项目<宗教问题若干重大基础理论研究>(2015MZD022)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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