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随着购房者对房屋品质要求的逐渐提高,维权意识的日益增强,房地产开发商和工程总承包单位面临的压力不断加大,同时也考验着政府对住宅工程质量的监管能力。为有效地应对住宅工程质量带来的各种问题,积极运用现代化的金融手段,提高问题处理的科学性、有效性,2012年,由上海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和房管局、金融办、保监局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行上海市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的试行意见》(沪建交联[2012]1062号),明确了整个质量保证保险(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的运行机制。
出处
《上海城市发展》
2018年第6期39-44,共6页
Shanghai City Develop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