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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无效:追回被前夫领走的拆迁补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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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婚内已书面约定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归郭女士所有。然而离婚后,拆迁办却与郭女士前夫及前夫的父亲签订补偿安置协议,随后房屋被强制拆除。多方协商无果后,郭女士又遭遇立案难。谁该领取千万元补偿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此案进行解读。
作者 刘玉伟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法律与生活》 2019年第1期30-31,共2页 Law & Li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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