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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小产权房有望“转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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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我国,集体建设用地分为三大类:宅基地、公益性公共设施用地和集体建设经营陛用地。而此次修正案草案明确了经营性建设用地人市条件及管理措施,其使用权的最高年限、登记等,参照同类用途的国有建设用地执行。对此,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向中新经纬客户端表示,修正案草案明确指出,土地规划和用途属性必须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因此仅对非住宅类经营性土地有影响,对住宅类经营性土地不产生冲击。
作者 赵竞凡
机构地区 中新经纬客户端
出处 《村委主任》 2019年第1期9-9,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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