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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选人就1人能否正常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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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位基层工作人员来电咨询: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候选人从初步候选人提名开始,自始至终只有1人,能否正常选举,选举结果是否合法有效?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五条规定:“选举村民委员会,由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直接提名候选人。”
出处 《乡镇论坛》 2018年第34期21-21,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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