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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回转包菜地,大棚损失如何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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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情回放】金英与安永明同系辽宁省某市市郊新民村村民。1996年9月,金英将承包的菜地1.79亩流转给安永明使用。双方口头约定每年转包费800元,每3年一交。安永明当即交给金英3年转包费2400元(此后转包期间均是于提前1个月交下一个3年的转包费)。
作者 杨学友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乡镇论坛》 2018年第34期40-40,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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