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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城管不间断记录执法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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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安徽省近日发布《安徽省城市管理执法规范化建设标准(试行)》,要求城管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应当开启执法记录仪等音像设备,不间断记录执法过程。该标准要求,城管执法人员实施执法时应当严格按规定穿着制式服装,佩戴统一的标志标识,不得佩戴与执法身份不符的其他标志标识或饰品。实施执法时,应当开启执法记录仪等音像设备,不间断记录执法过程,及时完成存储执法音像资料,未经批准不得删改、外传原始记录。
出处 《江淮法治》 2018年第24期13-13,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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