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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义智为”入法 彰显社会文明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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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8年11月23日,经江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江苏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而1995年通过的条例同时废止。据了解,条例中对见义勇为人员重新进行科学界定,同时进一步强化对见义勇为人员的保护和优抚。
作者 左崇年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大江南北》 2019年第1期36-37,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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