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旅游警务是公安机关为服务旅游业,治理旅游区域各类治安问题而施行的一系列面向游客安全需求的专业化警务行为活动。旅游警务的开展对于旅游地治安环境的改善效果十分明显,是公安机关顺应全域旅游发展布局规划和主动警务模式发展的自我革新。在旅游警务建设实践中,存在着旅游警察组织体系架构不顺畅、旅游警察职责内容划定过于宽泛、旅游警务配套制度保障不充足等问题。为破解以上难题,需结合全域旅游战略要求对旅游警务建设进行理性定位,即弱化警种意识,构建灵活形式;立足公安主业,实现部门联动;满足游客需求,细化制度设计。
出处
《公安研究》
2018年第11期35-42,77,共9页
Policing Studies
基金
浙江警察学院治安系与舟山市公安局普陀山分局2018年校局合作项目“全域旅游背景下旅游警务建设研究”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