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家权力的行使与运行贯穿于我国整个问责体系,要重点把握权力的授受链条,以此来推进我国问责体系建设。准确理解问责的相关概念及内涵在整个问责体系中尤为重要。将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作为国家权力的问责对象,加强权力制约是其中的关键。同时,以明确问责主体职责,对问责客体的多重身份溯其权力来源,以进一步完善问责主体体系。而加强问责机制的运行和监督、规范监督问责网络、完善问责环境也极为重要。此外,还应疏通问责渠道,增强问责触发机制,以进一步完善问责体系。
出处
《黑龙江社会科学》
2018年第6期113-116,共4页
Social Sciences in Heilongjiang
基金
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深化改革形势下行政伦理的问题研究"(17ZXE426)
黑龙江工程学院2017年度学校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大学生公民意识与学风培养的互动关系研究"(JKG1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