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构缔以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为基本特征的自然资源管理体系自然资源是美丽中国的要素基础。从世界自然资源管理来看,统一立法、综合管理正成为一个趋势。因此,我国也需要结合国情,遵循十九大报告提出的“三个职责”统一行使的要求,探索形成了以土地为载体的自然资源综合管理:形成统一的自然资源分类及认定标准,避免在分类管理体制下,同一自然资源有不同的类型认同问题,从而更为科学地揭示自然资源基本国情,提升自然资源管理绩效;突破土地、林业、水、矿产、海洋等各类自然资源要素分别立法、各自管理的现状,在现行法律法规体系基础上,结合山水林田湖这一生命共同体建设的要求,制订《自然资源法》,从法律上保障自然资源管理的协同性、统一性和有序性;依托土地资源这一有形、可分割的空间载体,完善自然资源综合信息,以为自然资源统一管理提供基础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