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积极贯彻落实国家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要求,坚持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天津市于2016年在全国率先推行了医疗保险按病种付费改革。在按病种付费改革后,在“结余留用、超支不补”的激励约束作用下,药品、耗材等费用由医院的收入变为成本,促进医院主动加强自我管理,进一步优化临床路径,在确保安全质量的前提下,通过控制不合理用药、减少不必要检查、降低高价耗材采购价格等措施,努力降低医疗服务成本。
出处
《天津社会保险》
2018年第2期45-46,共2页
Tianjin Social Insur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