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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研究与建设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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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明确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以下简称‘两个责任’)”。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提出,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对管党治党、从严治党实践经验的深刻总结,是健全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重大创新和关键举措,对于国有企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作者 张惠民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支部建设》 2018年第36期36-37,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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