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对国家图书馆的职能进行了界定,既遵循国际经验,规定了其应具有的基本功能;又立足我国实际,第一次从法律层面对国家图书馆承担公共图书馆的功能作出规定,为其作为公共图书馆的行业龙头提供了法律依据。我国国家图书馆承担公共图书馆功能的规定,有利于推动我国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解决中国公共图书馆资源短缺,带动基层公共图书馆发展和满足人民群众对高质量图书馆服务的要求。
出处
《图书馆学刊》
2018年第10期1-4,共4页
Journal of Library Sc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