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我国城市化建设速度的加快,社会风险治理问题的重要性日益突显。城市更新过程中社会风险具有综合性特征,既呈现制度性与隐蔽性的静态特征,又具有人化性与不确定性的动态特征。基于对风险特征的解读,治理机制的改进须同时从动静结合的治理方向寻找焦点。聚焦于"制度—人"的互动关系,未来风险治理机制应贯彻"参与性决策、平等性沟通、全程性干预、嵌入性管理"的构建理念。通过内外兼修的路径,未来风险共同体应形塑出"内部均势、外部韧性"的风险治理结构,达到调和、吸纳直至消除社会风险的治理效果。在未来风险治理机制中,改造现行"项目部"的基础之上,政府应设立"户主委员会"作为项目推进过程中管理、规范、协调的临时性组织。未来的临时性组织应当具有沟通、监督、协助送达与组织动员的重大功能,实现风险治理与项目推进的有序同步。
出处
《广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2018年第6期105-111,共7页
Journal of Guangxi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基金
湖北省法学会一般性课题资助项目:HBFXH17-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