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网络文化安全问题主要表现在渗透性、变异性、侵害性、腐蚀性及破坏性等方面,究其根源是网络文化安全治理理念缺乏更新、网民网络安全意识淡薄、网络文化综合治理效率低、网络安全法治体系不健全以及网络安全技术落后。构建党委领导、政府管理、企业履责、社会监督、网民自律等多元主体参与的网络文化安全综合治理体系是时代的必然选择。因此,建设网络文化安全综合治理体系需要有效凝聚综合治理共识,严格规范合作行为,全面优化资源配置,积极建设保障机制,只有这样才能切实提升网络文化安全治理能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网络文化成果时拥有更多的获得感、安全感与幸福感。
作者
李超民
LI Chaomin(School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Hunan Normal University,Changsha 410081,China)
出处
《晋阳学刊》
CSSCI
2019年第1期100-109,共10页
Academic Journal of Jinyang
基金
共青团中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项目(项目编号:18TZTSKB005)
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网络时代巩固党的意识形态领导权研究"(项目编号:16CKS017)
2016年湖南省社科项目"网络文化安全的协同治理研究"(项目编号:2016XY04)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