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高检会[2018]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司法厅(局),解放军军事法院、解放军军事检察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监狱管理局:近年来,我国恐怖活动和极端主义犯罪出现一些新变化新特点,对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危害和重大风险。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公报》
2018年第6期15-20,共6页
Gazette of the Supreme People's Procuratorate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