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行政执法不足将导致社会秩序的失范,所以现代政府均注重提高执法的效率。但在有限行政经费的硬约束无法突破的条件下,如何合理配置即有的人员及装备,提高行政执法的效果?人们很容易想到跨部门的委托执法措施,将尚有余力的部门人员,配置到人员不足的部门,可以使执法效果短期内明显改善,而最终受益的仍然是社会公众。如此逻辑推演表面看似一个多赢的方案,而仔细考量却可以发现,公权力扩张的闸门一旦开放,必将导致公众自由的空间被挤压。因此,规范委托行政执法、建立有效机制来对公权力进行制约成为极其重要的课题。理想的模式应当是对行政执法委托的背景与后果进行充分的调研与论证,在具体实施执法权的委托时也应加强对被委托对象的事先培训与事后监督,只有如此才能扬长避短,在提高行政效率的同时,防止执法权越位、错位对行政相对人权利的侵害。
出处
《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6期41-44,共4页
Journal of Zhengzhou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