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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用地试水“先租后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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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1月17日,温岭市城西街道一块总计27.55亩的土地,在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上挂牌出让。在出让公告的备注栏中,醒目地注明:这是“先租后让”的工业用地项目。所谓工业用地“先租后让”,是指通过盘活存量土地,由土地使用者与国土部门签订租赁合同,再与所在镇(街道)、管委会签订投资开发协议,把工业用地资源租给优质企业或增资扩产企业,在一定租聘期内达到约定的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建设容积率、亩均产出、亩均税收等投入产出条件后,再缴清土地出让价款,最终以出让方式提供给土地使用者。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今日浙江》 2018年第23期52-53,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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