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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三块地”试点与土地制度改革的可能路径 被引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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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对正处于历史变革期的中国而言,农村承包地、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的权利安排与变迁不仅关乎几亿农民的基本权利与发展机会,而且影响城乡关系的走向与国家转型。但是,迄今关于其中任何一项权利的改革安排都难以达成共识。为了推进土地制度的深化改革,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整体部署,以“三权分置”为核心的农地制度改革被确立为下一轮农村改革的核心内容,征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宅基地制度改革采取先在33个县(市、区)经全国人大授权实施、再修法和推广的方式进行。中国改革的重要经验是先试点形成政策再上升到法律,保证方案的可行性。本轮试点是在顶层设计与法律保障的前提下进行的,涉及农地、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涵盖发达农区、城市化区域和传统农区,这些试点形成的制度安排将对相关法律的修改产生重要影响。本专题基于几位作者对地方试点的直接参与与实地观察,分别对集体所有制下农地权利的分割与顶层设计下地方试点的权利重构、集体建设用地试点的制度改进、创新与绩效以及宅基地试点朝向财产权方向的努力与法律构建进行了经济学、法学与政策学的分析,以期为农村土地制度的全面深化改革提供理论储备。
作者 刘守英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中国人民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1期1-1,共1页 Journal of Renmin University of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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