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黑龙江原是产盐区,但所产池盐产量低且味道苦涩。至清末,黑龙江已基本成为食盐纯销区,食盐由商人从奉天等地运至黑龙江贩卖。但在这种商运商销的背景下,食盐价格较高,私盐泛滥,同时偷漏盐税、绕逾上捐等现象层出不穷因,而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黑龙江盐业改为官运商销。但私盐问题却未随着官运的开办而削减,严重影响了财政收入。私盐可分为国内私盐与国外私盐,倾销于黑龙江境内。面对这一状况,黑龙江地方官府采取设立缉私机构、加大惩处力度、订立包运合同等举措查缉外来私盐,取得了一定成效,却难以完全遏制。
出处
《边疆经济与文化》
2018年第12期5-8,共4页
The Border Economy and Cultu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