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际有关会计团体承认加密货币的资产属性,但对加密货币的资产归类却持不同观点,对加密货币的计量模式也存在争议。本文认为,因缺乏主权货币的特征,加密货币不属于现金或现金等价物,也不具备货币性资产的特征。根据获取和持有目的不同,加密货币可划归存货或无形资产,但加密货币的计量模式与持产损益又突破了现行存货与无形资产会计准则规范的内容。加密货币市价的剧烈波动使企业的财务与经营状况的可预测性较差,为保护投资者权益,建议企业对持有加密货币的目的、种类、数量、会计处理政策的选择、预计经营风险等信息进行充分披露。
出处
《财务与会计》
北大核心
2019年第1期39-42,46,共5页
Finance and Accoun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