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裁判摘要】关于外观设计近似的判断,应遵循“整体观察,综合判断”的原则。在具体案件中,既应考察被诉侵权设计与授权外观设计的相似性,也考察其差异性;应分别从被诉侵权产品与授权外观设计的相同设计特征和区别设计特征出发,就其对整体视觉效果的影响分别进行客观分析,避免主观因素的影响。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
2019年第1期44-48,共5页
Gazette of the Supreme People's Court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