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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毒品犯罪死刑案件中“明知”的证据审查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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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毒品犯罪死刑案件应当采取最高规格的证明要求和证明标准,但实践中囿于毒品犯罪个案证据体系的薄弱,行为人“明知”的证明往往只能采取拟制或推定的方式,其结果必然导致证明要求和证明标准的下降。因此在拟制和推定的运用中应采取补强证据规则,积极挖掘独立的补强证据。
作者 程雪梅 王青
出处 《当代检察官》 2019年第1期44-45,共2页 Contemporary Prosecuto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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