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做好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商品监管工作,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商务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商财发[2018]486号)等国家有关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相关政策规定,海关总署于2018年12月14日发布第194号公告,现就海关监管事宜公告如下。
出处
《中国检验检疫》
2019年第1期38-41,共4页
China Inspection and Quarant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