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党的十八大以来,冤错案的平反昭雪变得越来越习以为常,以致2018年刘忠林案、李锦莲案、金哲宏案平反时,人们已经没有了往年的兴奋与激动。这些冤案的平反,不仅没有损害司法机关的形象,反而赢得了党心、民心,也赢得了国际社会的高度赞誉。冤案的发生,在任何一个国家都是不可避免的,伴随着司法活动的始终。勇于纠错、敢于担当,恰恰是中国司法机关应该具备的品质。对于冤错案,只有发现一个就纠正一个,才能更加接近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宏伟目标!
出处
《民主与法制》
2019年第4期8-15,共8页
DEMOCRACY AND LEGAL SYSTE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