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有一种精神似火种,它能让某种事物生生不息、蓬勃发展;有一种情怀似灯塔,它能带动他人遇见更多的可能性;有一种行动似接力,它能传递先进理念,使正能量无限放大……十年前,我国一些地区律师资源严重缺乏,新疆、西藏、青海等地的大部分县(区),有着律师“零存在”的情况。2009年,为了改变这样的现状,由司法部、共青团中央发起,由司法部、团中央有关单位共同组织实施的大型法律援助公益活动——“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拉开帷幕。通过每年组织一批律师志愿者、大学生志愿者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到中西部无律师县和律师资源短缺的贫困县服务一年,为当地的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出处
《民主与法制》
2019年第3期8-11,共4页
DEMOCRACY AND LEGAL SYSTE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