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保障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依法顺利实施,经2018年1 1月9日市第五届人民政府第3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市政府决定,暂时调整《重庆市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重庆市土地管理规定》《重庆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重庆市建设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试点方案》《重庆市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规定》等5件政府规章中的有关规定(见附件)。
出处
《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
2018年第22期10-13,共4页
Gazette of ChongQing Municipal People's Govern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