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四、征用、占用林地单位应按规定交纳森林植被恢复费
森林植被恢复费是<森林法>规定的,为加强林地的保护管理,恢复因征占用林地而减少的森林植被面积的一项重要措施,是法律赋予林业主管部门的重要职责,任何地方、部门和个人无权随意减免森林植被恢复费.我省规定在国家林业局收费标准出台之前,根据<陕西省征占用林地及补偿费征收管理办法>规定,确定全省森林植被恢复费的收费下限为:苗圃地每亩不得低于3000元;乔木林地(含竹林地)每亩不得低于2000元;疏林地每亩不得低于1000元;宜林地每亩不得低于600元.同时,可考虑被占用林地的地理条件,地处城镇等地理位置好的要提高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