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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村级收款票据管理 做好农村财务基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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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内部收款票据的管理是农村财务管理的一项基础工作,南平市延平区农业局多年来十分重视村级收款票据管理制度建设,有效地防止了在收款票据上可能发生的各种问题,为遏制农村财务的混乱状况奠定了基础。主要做法是: 一、实行收款票据的统一印制制度 区农业局明确规定,在村级财务活动中只能使用两种收款票据:一是由省减负办统一印制的用于收取乡统筹和村提留的减负专用票据;二是由区农业局统一印制的村合作经济组织收款收据。不允许村级组织私自印制和使用其他收据。
作者 傅顶发
机构地区 延平区农业局
出处 《福建农业》 2002年第4期4-4,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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