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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宁县公开处理“10·29”火灾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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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1月11日,新宁县政府召开全县冬季防火工作会议,在会上通报了今年10月29日县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发生的乙炔气火灾原因,并公开处理了有关责任者。这是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颁布实施以来,该县依《消防法》处理的第一桩火灾案例。 10月29日零时10分,县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乙炔分厂压缩机室突然发生爆炸起火。事故发生后,当晚县政府立即召开紧急会议,成立了以副县长谭小君为组长,公安、劳动、检察、工会、消防、经委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事故调查专案小组,经过4天的现查勘察和调查访问,查明事故原因为:因该分厂油水分流器排污(油)阀杆设计安装不合理,又未按时检修,造成第四段排污阀泄漏高压乙炔气(设计压力为25kg/cm)到低压集油器(设计压力为1kg/cm),同时当班职工黄冬云违章将集油器出口管门关闭,并长时间脱岗回家,无人看管,
作者 张奇志
出处 《湖南消防》 1998年第12期37-37,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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