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
《中国工商管理研究》
2002年第4期66-66,共1页
Study on China Administration for Industry & Commer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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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吕敏.合同诈骗犯罪的认定[J].法学,1994(4):16-18. 被引量:6
-
2宗孝友,严扬贤.经济纠纷案件应如何确定案由[J].法学,1983(11):30-31.
-
3李景鹏.改革开放与中国社会的政治变迁[J].探索与争鸣,2002(2):9-11. 被引量:8
-
4刘勉义.宪治的关键: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J].北京政协,1998(4):4-8.
-
5卢胜乾.论表见代理[J].四川省干部函授学院学报,2005(3):59-62.
-
6袁锦秀,汤洪.论诉讼过程中的表见代理的效力及救济方式[J].学理论,2014(25):128-130.
-
7李玲.论表见代理[J].辽宁师专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3):136-137.
-
8吴国平.试论表见代理[J].齐齐哈尔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4):34-38. 被引量:2
-
9崔海英,李鹏.试论无权代理的几个问题[J].新疆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1996(4):31-33. 被引量:1
-
10石景峰.无效合同的违法性探讨[J].内蒙古科技与经济,2005(2):89-90.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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